政治合作
历史概要
波中关系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波兰传教士的活动,其中最著名的是耶稣会传教士卜弥格(Michał Boym) (1612-1659)。而更广泛地交流可以说是发生在清朝末期,即1896年清朝给予俄罗斯帝国在中国东北修建中东铁路的特许权。当时派来的专家中有一大批是来自祖国被瓜分的波兰人。十月革命后,从俄罗斯内战的混乱中逃离的同胞也加入了他们。这几千个波兰人主要居住在哈尔滨市,波兰的文化、教育和宗教机构也在这里运行了几十年,而在波兰重获独立后,又成立了领事代表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居住在中国哈尔滨及东北其他地方的波兰人大多数都离开了中国,尽管这一团体的最后一位代表直到1993年才回到波兰。
波中关系建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但是因为两国在地理上的距离,两国不同的外交政策以及中国当时的内部困难局面致使波中双边关系在此期间没有获得显著发展。直到1920年3月27日北洋政府承波兰独立。随着南京新首都的设立,1929年9月18日签署《友好通商航海条约》(1931年10月生效)后,两国外交关系正常化(1928年与北京北洋政府签订的《友好通商条约》未生效)。甚至在条约签订之前就在中国境内的上海和哈尔滨设立了波兰办事处,其目的是为确保居住在那里的波兰人的利益。1929年3月,波兰在南京中华民国政府设立了公使,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其与中国政府一起被转移到了重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一代表权被提升为使馆级别,而1942年12月阿尔弗雷德·波涅斯基(Alfred Poniński)成为第一位波兰驻华大使,一直任职至1945年7月。
1945年7月5日,中华民国政府撤销了对波兰流亡政府的承认,并承认了华沙的民族团结临时政府。当时在重庆的使馆要在一个月内撤离中国境内,由于时间仓促,闭馆工作十分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代表华沙新当局的使馆迁至战前的首都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4日波兰政府承认与中华民国政府的外交关系不存在。事件发生后不久,中国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收到了提议建立使馆级别外交关系的信件,周恩来总理的答复于10月7日到达华沙,这也是波兰与中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官方日期。
波兰是继苏联之后向新中国开放外交代表处的第二个国家。1950年2月,使馆总部正式从南京迁至北京,同年6月,第一任波兰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递交了国书。除使馆外,两国还开设了总领事馆。在1951-1954年间,在天津设有波兰领事馆,1954年闭馆后在上海开设了领事馆。于1955年在广州设立领事馆,但其在1981-1988年间暂停。同样地,中国于1958年在格但斯克开设了总领事馆。1950年,新中国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主席、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和朱德总司令参加了波兰驻华使馆举办的第一次过国庆招待会,象征了当时紧密的初期波中外交关系。
1989年以前对波中关系的决定性影响是两国与苏联的关系状况以及中国的内部局势。建交后第一阶段的特点是双边在许多领域活跃地互动,但随着自二十世纪50年代后期北京与莫斯科之间分歧的扩大以及中国的内部局势,这种关系开始弱化。最终,在1966年中方暂停了在各个领域的接触与合作,尽管在二十世纪70年代初,中国为重建双边关系进行了一些尝试,然而,中国外交政策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还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使中国与波兰等国家的关系逐步正常化。直到二十世纪80年代,两国关系才得以恢复,特别是在经贸合作领域。尽管在社会主义国家阵营框架下,波兰和中国在冷战的大部分时期处于遥远的位置,但双边关系仍是正常的,在某些问题上,波兰和中国的利益趋于一致。
波兰第三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合作(1990年后)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转变使我们与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关系有所减弱。波兰对内部转型的关注以及对欧洲大西洋一体化的努力并没有使人们对世界上更遥远的地区产生兴趣。波兰的主要合作伙伴也在观察当时我国的发展局势,以待确认政治和经济变革的可持续性。但是,在1991年,我们与亚洲的主要伙伴重新开始了政治对话。就中国而言,当时已经实现了外交部长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长的访问交流。随后恢复了外交副部长级别的定期双边政治磋商以及议会间的接触。1992年,在当时的香港也设立了总领事馆,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后该领事馆也在继续运营。 1994年9月,瓦尔德马·帕夫拉克(Waldemar Pawlak)总理正式访问中国,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总理李鹏进行了会谈。这次访问的成果是中方首次对波兰为实现与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以及成为北约成员而开展的活动表示了谅解。在二十世纪90年代后期,两国高级别代表先后进行了访问,包括1997年11月亚历山大·克瓦希涅夫斯基(Aleksander Kwaśniewski)总统对中国进行的正式访问,这是38年以来波兰国家元首首次对中国进行的正式访问。在千禧年交接之际,两国外交部长也进行了互访。1989年的波兰政治转变之后,2004年6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波兰,签署了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声明,波中关系达到新高度。与此同时,自2004年5月以来,波中关系也获得了新的发展,因为波兰自加入欧盟以来也一直积极参与制定欧盟对华政策。 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迎来了波中关系的动态发展。在这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的是,2011年波中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以及随后在2016年将两国关系提升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因此,在2011-2016年间建立了一个基于各级别的多层面合作的双边关系机制,包括定期的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和高层访问。在上述期间,布罗尼斯瓦夫·科莫罗夫斯基总统(2011年),安杰伊·杜达总统(2015年)和谢德沃总理(2017年)分别访问了中国。2012年和随后的2016年,温家宝总理和习近平主席分别访问了波兰。 2011年之后,共同利益的显著增长又使双方在许多新领域建立了合作,并深化了现有关系。波兰省市级政府和中方合作伙伴的发展促进了波中地方合作,同时也推进了两国的双边关系。为了强调这种合作形式的重要性,从2013年起在两国政府大力支持下波中地方合作论坛正式成立。随着中欧班列的发展,波兰对中国西部地区的兴趣日益浓厚。为了支持与中国西部地区的合作,波兰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于2015年成立。 双边关系是波兰对华政策的重点,中国提出的多边合作机制更好地促进了两国关系 。2012年,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华沙开展25年来中国政府首脑对波兰的首次访问时,倡导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机制(即“16 + 1”合作机制;在2019年希腊加入之后变为“17+1”)。它涵盖了许多领域的合作,由秘书处在其框架内协调部门间合作,而重心是每年一次的政府首脑峰会。在政府首脑峰会期间,会制定出下一年的合作指导方针。波兰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最早表示有兴趣与中国合作的欧洲国家之一。需要强调的是,除2015年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波兰于同年还成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创始成员国,而2017年总理谢德沃(Beata Szydło)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